開始:2024-03-02 08:00 |
結束:2024-03-02 17:40 |
地點:台北市北投區磺港路263號(社團法人台灣長期照顧教育訓練協會空間) |
費用:1000 |
長照積分:專業課程7.2點、專業法規2.4點
認證字號:老急長照繼字第 113-003號
一、 簡介:
癌症是連續數年佔國人十大死因的第一名,提供安寧療護反而可使終末期的病人,即使知道生命的極限,仍然可擁有生命尊嚴及維護生活品質。
為幫助患者減輕不適、在最後的生命階段能活得有尊嚴,醫師會先諮詢其家屬和專業健康照護團隊的意見,並給予緩和與安寧療護的建議。本講座將以八小時之課程,介紹緩和療護與安寧療護的定義、緩和與安寧照護目的和考量因素、認識『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等基本概念。
二、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長期照顧教育訓練協會
協辦單位:有限責任臺北市樂見在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附設私立樂見在居家長照機構
三、參加對象:
具有長照服務人員身分(長照小卡)者。
(包含:照顧服務人員、居家服務督導員、教保員&社會工作人員(包括社會工作師)及醫事人員、照顧管理專員及照顧管理督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為長照服務相關計畫之人員)
四、訓練日期:113 年 3月 2號(星期六)
五、地點:社團法人台灣長期照顧教育訓練協會空間(台北市北投區磺港路263號)
※大樓下方設有收費停車場※
六、人數限制:40人。
七、報名方式及費用
報名人員需於報名時檢附『長照服務人員認證』(長照小卡),由承辦單位審查是否符合資格。
報名聯絡方式:LINE官方帳號 @tltceta
報名費用:新臺幣1000元;
★~2/15前報名享早鳥優惠900元/人★
◆五人以上團報優惠 900元/人◆
(課程費用含講師費、場地費、電子講義)
八、繳費方式:
■報名時間:即日起 至額滿為止。
請填妥本頁面最下方報名欄位
將報名費用透過“ATM轉帳/網路銀行轉帳/富邦銀行臨櫃存款&匯款”等方式,繳交至社團法人台灣長期照顧教育訓練協會帳號
以LINE官方帳號 @tltceta(→點這裡加入LINE好友←),將報名檢附證明文件(學員本人長照小卡)及轉帳完成證明拍照提供,由承辦單位檢查是否符合資格。
繳費匯款帳號:
■銀行:台北富邦-南門分行012
■帳戶名稱:社團法人台灣長期照顧教育訓練協會
■帳號:8211000-0087717
協會-繳費帳號
※課程收據將於開課時提供,若您的收據需要作為報帳使用,請於報名時留下您的抬頭、統編。
※請於報名完成三天之內完成匯款,並將照服人員身分證明文件及轉帳證明傳給官方客服,以利完成報名手續,保留學員資格(名額)。
※上述步驟未於三日內完成,視同放棄資格(將由單位取消此次報名),由順序備取人員遞補,本單位將不再另行通知報名者,敬請見諒。
※候補到正取名額時,本單位將透過電話、E-mail、LINE等管道聯絡報名者通知;未候補到將不再另行通知。
九、結業資格
學員於課程期間全程參與課程(無遲到、缺課、請假等情況),於課程結訓後始紀錄長照積分的認證,並發予電子證書。
提醒1:本課程完訓為電子結訓證明(無提供紙本證書)。結訓證書將於結訓後1~2週內E-mail至學員報名填寫的信箱。
提醒2:課程期間(包含午休)均不可接案服務,若經查有接案服務等情況,積分認可單位將撤銷學員結訓資格與課程積分申請。
提醒3:為確保學習品質,於上課時間開始後即不予簽到,除因不可抗力因素且能提出證明(如:車禍證明、火車誤點證明…等),始得於時限內簽名。若學員有遲到且超過時限、缺課、請假等情況,學員可選擇:(1)不參加本梯次課程,採退訓退費/延訓處理;或 (2)參與本梯次課程,惟依照審查單位核發積分規範,不得申請積分,訓練單位可協助發給參加證明(證明將備註無積分效力且不得補申請積分等說明)。
十、其它注意事項
1.為維護學習成效,學員於課程期間全程參與課程(無遲到、缺課、請假等情況),於課程結訓後始發給結業證書。未全程參與,無法補課,且課程不予結業認證。
2.保護地球資源及響應環保政策,請學員自備茶杯、餐具。
3.報名表單資料為結訓及登錄衛福部系統所需,請務必填寫學員正確及可聯絡的本人資料。
4.本課程禁止旁聽、錄影,若學員經查證實有冒名上課、代簽到、擾亂課程秩序、未經講師許可錄音錄影等行為,依情節嚴重程度,將退訓不退費,且主辦單位保留追究法律追究權力。
5.結訓證書將依照學員報名時提供的長照小卡資料,作為姓名、身分證字號依據製作。
6.為保護地球資源及響應環保政策,請學員自備茶杯、餐具防疫期間請配合配戴口罩及量測體溫,報到時如檢查體溫正常﹝額溫37.5 C以下﹞方可配戴口罩後進入課程場地。
7.具感染風險者、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者,請告知訓練單位。
8.課程座位:每日以『簽到先後順序』自由入座,為保障全體學員權益,❌禁止佔位,❌禁止放置物品佔位,❌禁止代替其他學員佔位。 (112.03.01公告)
十一、課程訓練內容
十二、退費 v112.02.10
(1) 早於實際開訓日7日前(含),申請退訓者,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2) 實際開訓日前6日(含)至開訓當日,已繳費學員申請退訓者,訓練單位扣除核定訓練費用之10%後,退還剩餘已繳費用,或辦理延訓。
(3) 實際開訓日後,未逾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扣除核定訓練費用之50%後,退還剩餘已繳費用,或辦理延訓。
(4) 實際開訓日後,已逾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以上者(含),不予退費/延訓。
延訓
(1) 申請延訓以1次為限。
(2) 申請延訓後,改退訓退費者,以原報名課程申請延訓之日期,依照退費規定辦理,並另扣除100元行政處理費。
(所有退費將酌收平台手續費、匯款手續費)
※課程諮詢電話 : ( 0 2 ) – 2 3 0 3 0 3 6 9
※本次課程活動本協會保留所有的更動權限,以上規定及內容資訊請學員務必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