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2023-11-08 08:30 |
結束:2023-11-10 12:50 |
地點:臺北市北投區磺港路263號 |
費用:2000 |
長照積分:專業積分24點
認證字號:中物療全長審字第1120077號
**本課程申請衛生福利部計畫輔助,報名費用將於審核完成後公告,報名完成請等通知後再繳費!!**
一、 依據:
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110年1月19日發文(衛部顧字第1101960203A號)說明 第三條:
本部預計自110年3月1日起之申報資料進行訓練記錄檢核,未有訓練者,將不核予服務費用,請轉知特約服務提供單位。
本課程依衛生福利部107年11月1日衛授家字第1070707942號公告辦理。
※提醒~112年1月1日起※
依據衛生福利部-衛部顧字第1111962646號函(請詳閱公文):
二、考量前開對象或指定服務照顧之特殊需求,故照顧服務人員服務前應接受各項特殊訓練,惟特殊訓練需有實務工作基礎下,再提升其專業知能,甫能達到訓練效益,爰照顧服務人員應先取得長照人員資格及完成登錄,且實際提供長照服務後,始得接受特殊訓練。本部於修正相關條文時考量長照人員繼續教育課程辦訓單位需時因應及調整報名與開課事宜,故訂有修正後規定之緩衝期,自112年1月1日施行。
即自112年1月1日起,學員需取得長照小卡且登錄於長照機構提供長照服務始能受訓:
①失智症照顧服務課程
②口腔內(懸壅垂之前)及人工氣道管內(非氣管內)分泌物之清潔、抽吸與移除標準課程
③身心障礙支持服務核心課程
④足部照護
⑤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特殊訓練
!!!請學員自行確認是否符合受訓資格,若因學員不符受訓資格,造成學員課後無法完成註記,將與開課單位無關!!!
二、 課程目的:
提昇照顧服務員之專業知能與技能,以符合照護身心障礙個案之人力需求,維護個案照顧品質及安全。
三、 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長期照顧教育訓練協會
協辦單位:有限責任臺北市樂見在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附設私立樂見在居家長照機構
四、 參加對象:
具備『長照服務人員認證』(長照小卡),且具實際照顧經驗者之人員。
(包含:照顧服務人員、居家服務督導員、教保員&社會工作人員(包括社會工作師)及醫事人員、照顧管理專員及照顧管理督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為長照服務相關計畫之人員)
五、 訓練日期:
112 年 11月 8號(星期三)~10號(星期五)。
六、 地點:
社團法人台灣長期照顧教育訓練協會空間
(台北市北投區磺港路263號)
※大樓下方設有收費停車場※
七、 人數限制:40人。
八、報名方式及費用
報名人員需於報名時檢附『長照服務人員認證』(長照小卡),由承辦單位審查是否符合資格。
報名聯絡方式:LINE官方帳號 @tltceta →點這裡加入LINE好友←
報名費用:【原價】新臺幣2,000元;
【輔助優惠價】開課前通知!!
九、繳費方式:
■報名時間:公開報名-即日起至額滿為止。
■報名方式:
1. 請填妥本頁Beclass報名表單
2. 以 LINE官方帳號 @tltceta (→點這裡加入LINE好友←),將報名檢附證明文件(學員本人長照小卡)拍照提供,由承辦單位檢查是否符合資格。
3. 收到繳費通知後,再繳費:將報名費用透過“ATM轉帳/網路銀行轉帳/富邦銀行臨櫃存款&匯款”等方式,繳交至社團法人台灣長期照顧教育訓練協會帳號
報名費用:【輔助優惠價】開課前通知 ***請不要先繳費!!***
繳費匯款帳號:
銀行名:台北富邦-南門分行012
戶名:社團法人台灣長期照顧教育訓練協會
帳號:8211000-0087717
※課程收據將於開課時提供,若您的收據需要作為報帳使用,請於報名時留下您的抬頭、統編。
※請於報名完成三天之內完成匯款,以利完成報名手續,保留學員資格(名額)。
※未於時限內繳費完成,視同放棄資格(將由單位取消此次報名),由順序備取人員遞補,本單位將不再另行通知報名者,敬請見諒。
※候補到正取名額時,本單位將透過電話、E-mail、LINE等管道聯絡報名者通知;未候補到將不再另行通知。
十、結業資格
學員於課程期間全程參與課程(無遲到、缺課、請假等情況),成功上完整個20 小時訓練課程,於課程結訓後始紀錄長照積分的認證,並發予電子證書。
提醒1:本課程完訓為電子結訓證明(無提供紙本證書)。結訓證書將於結訓後1~2週內E-mail至學員報名填寫的信箱。
提醒2:課程期間(包含午休)均不可接案服務,若經查有接案服務等情況,積分認可單位將撤銷學員結訓資格與課程積分申請。
提醒3:為確保學習品質,於上課時間開始後即不予簽到,除因不可抗力因素且能提出證明(如:車禍證明、火車誤點證明…等),始得於時限內簽名。若學員有遲到且超過時限、缺課、請假等情況,學員可選擇:(1)不參加本梯次課程,採退訓退費/延訓處理;或 (2)參與本梯次課程,惟依照審查單位核發積分規範,不得申請積分,訓練單位可協助發給參加證明(證明將備註無積分效力且不得補申請積分等說明)。
十一、其它注意事項
◆為維護學習成效,學員於課程期間全程參與課程(無遲到、缺課、請假等情況),於課程結訓後始發給結業證書。未全程參與,無法補課,且課程不予結業認證。
◆保護地球資源及響應環保政策,請學員自備茶杯、餐具。
◆報名表單資料為結訓及登錄衛福部系統所需,請務必填寫學員正確及可聯絡的本人資料。
◆本課程禁止旁聽、錄影,若學員經查證實有冒名上課、代簽到、擾亂課程秩序、未經講師許可錄音錄影等行為,依情節嚴重程度,將退訓不退費,且主辦單位保留追究法律追究權力。
◆結訓證書將依照學員報名時提供的長照小卡資料,作為姓名、身分證字號依據製作。
◆為保護地球資源及響應環保政策,請學員自備茶杯、餐具防疫期間請配合配戴口罩及量測體溫,報到時如檢查體溫正常﹝額溫37.5 C以下﹞方可配戴口罩後進入課程場地。
◆具感染風險者、自主健康管理請報名下一場次課程。如有事先報名者,因依規定不予進入課程教室,故將安排下一期課程補課,或協助辦理課程退費。
◆課程座位:每日以『簽到先後順序』自由入座,為保障全體學員權益,X禁止佔位,X禁止放置物品佔位,X禁止代替其他學員佔位。 (112.03.01公告)
十二、課程訓練內容
十三、退費 v112.02.10
(1) 早於實際開訓日7日前(含),申請退訓者,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2) 實際開訓日前6日(含)至開訓當日,已繳費學員申請退訓者,訓練單位扣除核定訓練費用之10%後,退還剩餘已繳費用,或辦理延訓。
(3) 實際開訓日後,未逾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扣除核定訓練費用之50%後,退還剩餘已繳費用,或辦理延訓。
(4) 實際開訓日後,已逾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以上者(含),不予退費/延訓。
延訓
(1) 申請延訓以1次為限。
(2) 申請延訓後,改退訓退費者,以原報名課程申請延訓之日期,依照退費規定辦理,並另扣除100元行政處理費。
(所有退費將酌收平台手續費、匯款手續費)
※課程諮詢電話 : ( 0 2 ) – 2 3 0 3 0 3 6 9
※本次課程活動本協會保留所有的更動權限,以上規定及內容資訊請學員務必詳閱。